公司活动
广正杯 | 创新引领未来,技能筑梦长安
2024年长安镇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
技能竞赛活动
为团结引领长安镇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建功立业主题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提升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决定举办2024年长安镇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竞赛项目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主办,东莞市广正模具塑胶有限公司承办,广正技能大师工作室、珞石(山东)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人才技能服务协会和东莞理工学院先进制造学院(长安)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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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主题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是使用示教器、操作面板等人机交互设备及相关机械工具对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装配、编程、调试、工艺参数更改、工装夹具更换及其他辅助作业的人员。本次竞赛内容包括基本赛项任务和综合赛项任务。
(1)基本赛项任务包括:工作站的机械和电气装调、参数设置、手眼标定与系统校准(对点位)、通信连接和设置(IO信号)、职业素养等基本赛项任务;
(2)综合赛项任务包括:来料定位、点位调试,物件拾取、码垛等功能代码编写,以及联动运行完成取料、定位、摆盘等综合赛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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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长安镇企业职工,以两人一组的方式报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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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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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流程
(一)初赛
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编制200道理论题库,参赛团队报名成功后竞赛组委会将会联系参赛选手领取题库。赛前组委会从题库中随机抽取64道和赛前新增16道共同组成80道正式赛题,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时间共90分钟,以试卷考核方式进行。参赛团队须指定一名选手进行参赛,不可多名选手同时参加初赛。理论竞赛成绩排名前20名的参赛团队进入实操竞赛。
(二)决赛
决赛为实际操作竞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命题,参赛团队按赛场提供的实操任务书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参赛团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时间共6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成员可同时参赛。
(三)评判方法
1.初赛成绩由裁判组阅卷打分,参赛团队初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名。
2.决赛由现场裁判组依据参赛团队的实际操作情况按竞赛评分表集体评判、计分;裁判组对最终成绩签字确认。
3.决赛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5名,裁判员1人1组,分5组,对参赛团队的操作进行现场打分。
4.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裁判员执裁期间若有争议,由裁判长裁决。
(四)综合排名
参赛团队的最终名次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初赛成绩占30%,决赛成绩占70%,参赛团队赛后综合成绩=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时,以决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五)竞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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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初赛)和技能实操(决赛)两部分组成。
(一)理论竞赛(初赛)
竞赛时间:2024年08月10日8:30-11:30
竞赛地点:华禧国际酒店(长安镇太安路长安段923号)
(二)实操竞赛(决赛)
竞赛时间:2024年08月10日14:00-17:00
竞赛地点:长安镇建安路745号广正厂区Z6栋1楼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竞赛组委会通知为准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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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团队参赛选手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参赛总名额为60人,为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技术相关岗位工作在职产业工人,具有扎实的工业机器人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08月03日。
(三)报名步骤
1.线上报名:
扫码下方线上报名二维码,完成线上报名资料的填写,组委会设有专人审核,通过后竞赛联系人会通知选手报名是否成功。
2.报名所需材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
(2)参赛选手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
(3)参赛选手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以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由竞赛联系人面向各参赛者收集。报名材料须真实无误,如发现违规报名、冒名顶替等行为,将取消违规人员成绩。
3.联系方式:
竞赛联系人:陈先生
移动电话:13802457288(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chensy@grezen.net
联系地址:长安镇建安路745号广正厂区Z6栋1楼技能大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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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
按参赛团队成绩排名,设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一等奖奖励3000元/名,二等奖奖励2000 元/名,三等奖奖励1000元/名。优胜奖奖励500元/名。获奖团队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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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对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 (竞赛结束后10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本次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